记者近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实验室规程》和《浙江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新建和改造3000个科学实验室、音乐教室和美术教室,确保到2013年底,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验室和专用教室配备达标比例达到70%。
据了解,近年来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通过实施“农远工程”和“书香校园工程”等着力改善学校的信息化环境和图书馆装备条件,为我省教育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为了更好的实现教育强省的建设目标,满足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需求,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将投入经费2.56亿元,鼓励各地各校根据实际情况,有特色地建设科学实验室和音乐、美术教室,装备探究性、创新性等试验设备,促进学生多样化、个性化发展。
其中,省级经费补助对象为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包括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省级经费将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在各地自愿申报基础上,兼顾实际缺口数,并按照建设内容以科学实验室为主、补助对象以农村学校优先且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的原则进行统筹安排补助。
为了切实推进实验室和专用教室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各地财政部门应建立健全领导机构,落实与省专项资金配套的建设资金,加强对本地区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和监督评估,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提高项目综合效益。各地各校要因地制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实验室和专用教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督导评估和绩效评估机制,建立可持续的经费投入机制、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日常使用管理制度,引导学校按规定开足开齐开好各类特色课程,充分发挥实验室和专用教室的使用效益。
(来源: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