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端午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现将有关放假事项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春节:2月2日(农历除夕)至8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30日(星期日)、2月12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五、端午节:6月4日至6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六、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公休,共3天。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八、请各部门安排好各自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畅通,遇突发事件,各单位要按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要妥善安排好值班与安全防范等工作。
九、放假前各部门要对本单位的员工开展一次安全教育,重点做好外出交通安全教育,注意防火防盗。
十、请各单位于9月30日下午16:00前将本单位国庆节期间值班安排送交办公室。
十一、值班电话:18657362200 15858379219 18657368621
特此通知。
办公室
二0一一年九月三十日